城市规划

深圳市龙岗区特色公园选址及规划研究

项目说明:

项目年份:2011年

项目名称:深圳市龙岗区特色公园选址及规划研究

委托单位: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

项目规模:约388平方公里

项目简介:

在十八大提出建设“生态文明”、打造“美丽中国”,深圳市提出 “深圳质量”转型发展要求的背景下,本规划旨在充分利用龙岗现有资源,积极探索公园新型建设路径,提升龙岗城市建设品质和城市形象。规划以龙岗区现状资源为本底,以规划资源为依据,最终选址50个特色公园,并将开发条件较为成熟的12个公园纳入近期开发计划,对公园范围、特色指引、规划指引、实施指引四个方面进行研究,编制近期特色公园实施指引,指导下一步公园详细规划。规划体现了四大特色:资源保护,生态优先,结合资源,体现特色,结合使用,满足需求,结合市场,统筹实施,为龙岗实现“城之公园、公园之城”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

《深圳市龙岗区特色公园选址及规划研究》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,是实现“生态龙岗、创业新城”的重要抓手,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特色公园规划尝试转变资源“消极保护”老路,提倡“积极引导”的创新思维,明确“生态资源保护、社会民生改善、城市功能完善、城市品质提升”的规划目标,通过对常规公园和“特色”内涵的分析梳理,以及龙岗区发展定位及城市风貌的研究,明确特色公园是“具备公园基本特质并拥有特色主题的各类公园”,其选址范围不再局限于常规的“公园绿地”,其项目投资和建设亦不同于常规公园“政府包办”的模式,而是在充分研究和论证基础上,探索政府与市场有效结合的创新模式。特色公园规划将体现出“资源本底、资源利用、功能服务和开发模式”四大特色。


资源本底特色:逐级梳理、科学选址,倡导资源保护利用新思维

规划确立“资源保护、生态优先,结合资源、体现特色,结合使用、满足需求,结合市场、统筹实施”的选址原则,对龙岗区现状及规划170多处潜力资源进行逐级评估与筛选,优先避开市级郊野公园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地区,优先选择大型区域绿地、城市廊道、民居村落集中区等优质资源地区,满足需求较大、影响较大的重要地区,结合城市更新、开发意愿等实施性较强地区,科学合理筛选近期12个、中期14个和远期26个共50个特色公园选址。

 

资源利用特色:关注需求、特色定位,树立龙岗城市形象新名片

规划对选址特色公园的资源特点进行梳理与分析,划分山地资源、水体资源、生态田园、历史人文、特色空间等五种公园类型。在充分尊重资源本底特征的前提下,结合市场发展需求、服务人群需求,塑造诸如山野运动、花卉亲水、生态农耕、民俗文化、都市休闲等特色化、多元化的发展主题,充分发挥资源的特点与价值,避免了生态蚕食加剧,同时满足发展需求,完善城市功能,树立龙岗城市形象新名片。

 

功能服务特色:优化服务、管控指引,迈出社会民生改善新步伐

基于“落实选址,保障实施;确立依据,指导规划;控制指标,引导建设”的目的,在遵循法律法规、保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,规划对近期建设特色公园提出控制指引:明确公园建设范围,优先保障公园的公共属性;划定捆绑用地或公园设施用地范围,杜绝开发建设对资源的侵占与破坏;依据《公园设计规范》等法律法规确定建设指标,有依有据、严格管控;提出特色发展主题与定位建议,制定城市设计指引,强调山水交融、城园一体的理念,塑造人性化、多样化的空间环境;提出多元开发模式与实施策略建议,有序推进特色公园的建设运营。

 

开发模式特色:政府主导、公私合营、探寻特色公园建设新路径

特色公园的新型建设模式,是对多方共赢公私合作模式的积极探索。公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,关键在于如何平衡政府、企业、公众之间的利益,实现社会、环境、经济效益的共赢。规划结合近期建设特色公园的特点,提出包括更新捆绑型、项目捆绑型、土地经营权招拍挂型及招运营商“以园养园”型等多元化的特色公园建设模式,严格遵守以下原则:强调政府主导地位,确保特色公园产权的政府归属,保障公园的公共开放属性;捆绑周边零星建设用地或城市更新项目,通过容积率奖励、贡献率核算等政策鼓励与引导企业参与特色公园的合作建设;开放政府监管之下的部分园内设施经营权,满足企业运营管理的收支平衡。

 

特色公园规划为生态人文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全新思路,是龙岗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一项规划创新。作为新时期龙岗区城市生态建设、特色塑造和投融资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,规划已促成甘坑客家小镇的建成实施,成为有机更新和PPP模式的典范;香沙、白沙岭特色公园PPP开发正在洽谈,龙岗河、园山等多个特色公园概念规划也正在招标。

特色公园规划对完善城市功能、提升城市品质、重塑城市特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,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影响力。